各市、縣(區)自然資源主管部門:
近年來,省委、省政府大力推進營商環境優化提升,明確要求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打造“四最”營商環境,實現不動產登記“最多跑一次”。省廳堅持對標一流,持續部署開展優化不動產登記領域營商環境工作,積極推進不動產登記便民利企措施落地落實,取得了一定成效。為進一步優化不動產登記領域營商環境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提高思想認識。今年10月,國務院出臺《優化營商環境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22號),要求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,加強部門協作,實行不動產登記、交易和繳稅“一窗受理、并行辦理”,壓縮辦理時間,降低辦理成本。今年5月,省政府辦公廳出臺《關于印發江西省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十大行動方案的通知》(贛府廳字〔2019〕37號),將方便企業辦理不動產登記列入十大行動方案之一,要求全省登記機構認真落實便企惠企登記政策,進一步提高登記效率,今年底前全面實現一般登記5個工作日、抵押登記2個工作日內辦結,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,更好服務全省經濟高質量跨越式發展。
二、加強溝通協調。經省委、省政府專項會議審定,省降成本優環境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印發《江西省營商環境評價實施方案(試行)的通知》(贛降?!?SPAN lang=EN-US>2019〕3號),年底前將組織對全省各設區市開展營商環境評價,采取企業評、部門評和第三方評等評價方式,對各有關部門的優化環境工作進行評分。登記財產是一項重要評價考核指標,納入了評價指標體系。省廳將作為部門評的評價單位對各地登記財產指標進行評價考核。此次評價對象是各設區市政府,登記財產指標評價涉及多個相關部門,請各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主動向當地政府匯報,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,爭取工作支持,形成工作合力,進一步提升登記服務質量,優化登記領域營商環境。
三、對標整改提升。為指導各地進一步優化不動產登記領域營商環境,并對各地營商環境情況進行客觀評價,根據省降成本優環境專項行動領導小組《江西省營商環境評價實施方案(試行)的通知》(贛降?!?SPAN lang=EN-US>2019〕3號)精神,結合全省工作實際,省廳制定了《江西省登記財產指標評分辦法(試行)》(詳見附件),對登記財產流程、時限、費用、土地管理質量指數等提出具體要求和評分標準。今年底,省廳將據此對各地登記財產指標進行評價考核。請各地認真對照該評分辦法,對標有關標準,認真自查。在自查基礎上,細化具體措施,推進問題整改,改進不足之處,以高標準、嚴要求積極迎接登記財產指標評價工作,推動全省不動產登記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上臺階、創一流。
附件:
江西省登記財產指標評分辦法(試行).doc
江西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
2019年1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