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國務院關于降費減負的決策部署,為進一步減輕社會負擔、激發市場活力,根據財政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《關于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9〕45號)精神,現就減免部分不動產登記收費有關政策公告如下:
一、對下列情形免征不動產登記費:
1.申請辦理變更登記、更正登記的;
2.申請辦理森林、林木所有權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經營權或林地使用權,及相關抵押權、地役權不動產權利登記的;
3.申請辦理耕地、草地、水域、灘涂等土地承包經營權或國有農用地使用權,及相關抵押權、地役權不動產權利登記的。
二、對申請辦理車庫、車位、儲藏室不動產登記,單獨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的,不動產登記費由原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每件550元,減按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每件80元收取。
三、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執行。